2015年4月23日,安徽省佛教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承诺书》,全文如下:
近年来,安徽省一些地方佛教场所出现了香、游客争烧头炷香、烧大香、烧高香等不文明现象,形成了安全隐患,污染了周边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生产材料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也损害了佛教界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败坏了教风。
对此,安徽省佛教界应高度关注,积极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活动,杜绝烧高香、烧大香等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还佛教本来面目。
佛教自古就有珍惜自然、保护环境的优良传统,寺院是实践生态理念的重要基地,也是展示宗教生态建设的重要窗口。
燃香礼佛在于通过以恭敬心、清净心点燃三支香的方式,传递对佛、法、僧三宝的恭敬、供养和皈依。礼佛方法众多,献花供果、礼拜诵经、静坐参禅、转经绕塔等等,均可培植无限福田。
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建设生态寺院既有利于佛教界自身建设和树立良好形象,又涉及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旅发〔2009〕30号)、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全国佛教界的倡议,传承中国佛教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优良传统,保持佛教寺院的清净庄严,维护安徽省佛教界的良好社会形象,安徽省佛教界郑重承诺:
一、从2015年5月1日开始,由全国、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和省佛协常务理事以上人员所在场所带头,主动与属地宗教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敬香责任状,并在寺观张榜公布,力争用2-3年时间在安徽省佛教活动场所落实“三炷清香”的文明敬香方式,一律实行免费供香、定点燃香、文明敬香。各寺院除在主要殿堂前摆放香炉外,其它地方不摆放香炉,尽量减少烧香点,节约资源,净化空气,保护环境。
二、佛教寺院要积极协助属地宗教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法物流通处香烛销售整治工作,设立文明敬香劝导员、宣传员、巡查员,专门负责文明敬香工作,并力争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
三、一律在寺院显著位置设置免费供香处,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切实做到中央十部门41号文件、文明敬香标识牌、免费供香提示牌、生态环保标识、消防安全指示牌等上墙。
四、各地佛协和寺院要把文明敬香、规范放生、建设生态寺院纳入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要充分运用佛教的讲经台、网站、刊物等平台,广泛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的宣传教育活动,消除信徒烧高香、烧大香的认识误区,按照“文明、安全、环保、秩序”的要求,自觉地礼佛恭敬三炷香。
“生态寺院、文明敬香、共享蓝天”,安徽省佛协公开承诺开展文明敬香、规范放生、建设生态寺院活动,为庄严佛教道场,建设生态安徽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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